第四十四章 抽丝(下)-《六迹之大荒祭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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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黑夜里灯火明亮的大宅门口,一行身材高大的荒族人正走出门,而他的心腹文云则是满面笑容地跟他们走在一起,一直将他们送上了停在门口的那几辆异常奢华的、哪怕在圣城人族世家中都十分罕见的黄金马车上。

    远远的,还能够听到一点那些荒族人特有的大嗓门所说的话语声,他们的声音低沉沙哑,说的人族话磕磕绊绊,但这一切都丝毫不能掩盖他们的喜悦之情。

    这些荒人正是白马部落的首领们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们就是部落中的贵族世家,他们头戴传统习俗中的白色头巾,一身白衣是白马部落的传统服饰,但除此之外,他们身上就再也没有任何一点与荒族人有关的东西了。

    他们一身奢华,巨大的金链缠绕在他们的脖子上,每只手腕上佩戴了七八个金光闪耀的金镯,腰上也镶满了珍奇宝石的金腰带,甚至就连他们的靴子都是金光闪闪的。

    如此多的黄金挂在躯体上,换做是普通的人族大概都吃不消这份重量,但是对天生体质强壮的荒族人来说,却是可以轻易地承受下来。于是他们肆无忌惮地炫耀着他们的财富,张扬得无法无天。

    这份豪奢,哪怕如季候这样的人族顶尖人物都很少看到过。

    他站在窗边,看着那些在黑夜中卖弄着奢侈的白马部落的人,叹了口气,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下边,文云好不容易总算送走了这些位“金光闪闪”的大爷,在他转身的时候,哪怕隔了这么远,季候都能看到自己这位心腹手下脸上的笑容陡然消失,一张脸好像突然就这么垮了下来,一副生无可恋般的疲倦样子。

    不知怎么,季候突然心情好了起来,哈哈笑出声,然后把身子伸出窗口,在黑夜中对着文云挥了挥手,笑容满面。

    文云也看到了这一幕,翻了个白眼,脸上露出无可奈何的样子,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约莫一盏茶时间后,文云敲响了书房的门,然后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已经坐回到书桌后的季候,笑呵呵地倒了一杯水,笑道:“来来来,夜深连水都是凉的,但还是喝一点续口气。”

    文云也不客气,接过来一口饮尽,然后苦笑了一声,道:“我这辈子真的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荒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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